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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年选拔国防生计划

导读: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年选拔国防生计划_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通知要求,2012年哈尔滨工业大学选拔国防生5人。具体专业见下表。

学科专业 学制 类别 年级 数量
电气信息类 四年 非指 2011 3
新闻类 四年 非指 2011 2
合计 5

  一、选拔范围

  国防生选拔对象专业、年级、学历层次必须符合选拔计划,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选拔对象必须是二本以上统招生或保送生。党员和预备党员,高校和院系学生骨干,退役复学大学生,英模、烈士子女,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军队干部的子女,可优先选拔。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生,预科生、体育艺术特长生、专升本学生、非全日制统招生、其他定向生,转学、降级、留级或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不作为选拔对象。女生比例控制在15%以内。

  二、标准条件

  选拔对象必须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符合公民服役政治条件;必修课考试全部合格,本专业综合排名前三分之二以内;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高考入学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1月1日),退役复学大学生年龄上限可放宽2岁;大学生体能达标考核合格,100米跑、3000米跑(女生15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项目,达到《军人体能考核标准》放宽20%的标准。

  三、计划安排

  选拔对象必须参加政治考核、学业考察、体能考核和身体检测。具体安排是:

  1、4月11日,校学生工作处、驻校选培办公布选拔国防生专业和数量信息;

  2、4月12日,驻校选培办组织选拔国防生政策宣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4月15日前,学生本人向基础学部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和政审材料(《选拔国防生申请表》、《普通高等学校选拔国防生政治审查表》附后);

  4、4月16日前,基础学部对申请人思想觉悟、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审核,报推荐名单,出具推荐意见;

  5、4月17日,驻校选培办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组织政治考核;

  6、4月19日前,驻校选培办会同相关单位组织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检测和体能考核,择优确定选拔对象;

  7、4月20日,校学生工作处、驻校选培办上报选拔国防生请示;

  8、4月底,参政干部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面试、体格检查、体能考核。

  选拔国防生将坚持全面衡量、公平竞争、择优遴选的原则,公开、透明选拔。对资格审查、政治考核、面试体检、体能考核、心理测试等关键环节,由驻校选培办、哈工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相互监督,严格把关。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影响国防生选拔质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惩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

  暑期将组织新选拔国防生参加基地化集训。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驻哈尔滨工业大学选培办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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