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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导读: 2019年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_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19招生简章

  2019年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简章(院校代码:1957)

  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面向江苏省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择优选拔具有特长或综合能力优秀,适合在高职相关专业学习的人才。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对象:报名参加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应、往届学生。

  2.条件:

  (1)文理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2)艺术类专业:取得7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且不合格科目不得超过3门。

  3.学测补考办法与时间:

  凡学业水平科目等级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学业水平补测时间:2019年3月16日、3月17日

二、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2月24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

  2.交费方式:报名时网上支付,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

  3.报名形式:网上远程报名。

  4.报名网址:直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端口进行报名。

  5.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语数外联考考试费)。

  6.考生所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责任自负。有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二)志愿填报

  1.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时,可填6个专业志愿。

  2.所有考生(包括艺术类考生)可以填报我校文理类专业或艺术类专业,但不能同时兼报文理类和艺术类专业。

  (三)资格审查流程

  1.我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信息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核。

  2.我校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报名考生数据。

三、考核办法

  考试形式:考生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文化联合测试。

  考试时间:2019年3月18日(各市招办组织考试,准考证在网上打印)

  成绩公布:2019年4月10日前由省教育考试院发布。

四、加分政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

  2.烈士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五、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

  1.录取原则:

  按省文化联合测试成绩+政策加分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

  六、日程安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2月22-24日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填志愿

  3月16-17日

  考生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补测试

  3月18日

  考生参加省文化联测

  4月10日前

  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文化联测成绩

  4月25日前

  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月26-27日

  省考试院统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向社会公布

  4月28日

  上午9:00-12:00,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志愿填报系统中申请调剂,可填报1所院校和6个专业志愿

  4月29日

  17:00前,院校依据招生简章的规则对调剂考生择优录取,并将拟调剂录取的考生名单上传录取系统

  4月30日前

  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历证书

  我校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八、报名考试费标准

  按省考试院要求,考生在网上报名同时,支付全省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等报名考试费用,每门为15元(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

九、体检要求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十、监督机制

  1.学校提前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校招生网对我校提前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4.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生录取资格。

  5.所有加分材料需经我校公示10天,无异议后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其他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入校后将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本方案由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山水西路88号     邮政编码:214081    

  传真:0510-68512566     投诉电话:0510-68512617

  招办咨询电话:0510-68512568、6851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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