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05年、2006年、2007年初次就业率名列新疆同类高校首位
*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院
*国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良好的办学信誉: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务院表彰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百所德育科研名校”,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院。2005年6月,教育部周济部长亲临学院视察,周济部长指出:“学院有一套完整的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思想,以就业为导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全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创造了宝贵的经验”。2007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莅临学院视察,并题写了“愿新疆农职院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做出更大的贡献”的题词。
多元的教育平台:拥有按专业设置、门类齐全的各类实验实训室46个,各类实验仪器设备4000多台(件)。建有先进的“中国—以色列旱区农业示范培训中心”等9个校内实训基地。与昌吉州政府共建了资源共享型的1.
优越的地理位置:乌鲁木齐-昌吉实现了一体化建设,我院位于乌-昌地区的核心区域—昌吉市,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
符合职教特色的双证书培养制度:学院实行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并行的双证书培养制度。同时提供条件帮助学生获得其它多种技能证书,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实现学生多样化、多元化、高层次就业。
初次就业率名列全疆同类高校首位:2005-2007年我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分别达到97.8%、99.7%和99.12%,已连续三年名列新疆同类高校首位。同时通过与宁波、辽宁、苏州、北京信息等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开发内地就业市场,实现我院毕业生在内地高质量、稳定的就业。
合理的收费、完善的奖、助、贷措施:符合西部实际的优惠收费标准。作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08年入校新生学费每生每年优惠100元,2007年我院在校生获取奖、助学金覆盖面达42%,2008年随着国家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将有望继续提高。
就业及升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我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事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学生在毕业后两年内,仍可向学院申请安排就业。
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选拔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专业及专业调整:招生专业详见本省、区、市招办公布信息。学生报到后在学籍电子注册前根据对专业的了解、结合个人特点在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可以向学院申请调整专业。
录取规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欢迎在高职(专科)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
招生、录取咨询方式:
1、登陆我院招生网站:www.xjnzy.edu.cn
2、联系电话:0994—2334961、0994—2362220、13999359499、13999548822、15899096000
3、联系人:仝老师、石老师、乔老师